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
![]()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2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临泉县人民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3000元奖励,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得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3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2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3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3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临泉县人民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2000元奖励;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到位金额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传完毕的给予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
临泉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